法律分析:被认定酒后驾车的人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减轻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二)已造成交通事故,隐瞒的;(三)三年内有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记录的。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吊销,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终身禁止其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犯罪情节较轻,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因此,被认定酒后驾车的人可以申请减轻处罚,具体减轻的程度各地法律法规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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