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吗
认为执行行为违法,能向提出执行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不受理强制执行书怎么办
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时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如果还是不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向提出执行异议,一个多月了还没有
执行收到执行异议申请后,没有任何回应的处理办法是: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执行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如何向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第二步:受理。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异议向上级申请复议后,如果上级不接受或拒绝申请,是否仍可提起执行异议诉讼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执行复议的裁定书不认可,您是可以向上级提起复议,寻求您所希望得到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