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危险废物标识

危险废物标识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边长40cm的等边三角形,黄底黑图,标志外檐2.5cm,适用于高于1米的危废间、危废利用和处置场所的室内外悬挂。

主标识边长40cm的等边三角形,黄底黑图,标志外檐2.5cm,支杆底部埋于地下,或摆放,标志牌下沿距地面120cm,适用于室内外摆放或树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统一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识别标志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