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构成要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在此前提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挪用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三、是用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活动,数额较大,挪用时间超过了3个月。
犯罪嫌疑人挪用会影响家人。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予以配合,可能会调查家属的相关账户、财产、物品,存在嫌疑的,还会对其采取扣押、冻结等措施,对家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八十五条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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