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谁决定?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谁决定?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由县区(市)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条 市、市辖区的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市、市辖区的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