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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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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种类有普通和专用两种。下面是具体介绍:

1、普通

普通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普通由行业和专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商业批发统一、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商品房销售等。

2、专用

专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项目的一种。专用既具有普通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开票规定

一、普通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二、专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4、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5、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6、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7、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8、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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