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人:__,男,一九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女,一九_年_月_日出生,现住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与__于一九_年_月_日在__登记结婚,现因_____,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现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的房产是婚前财产,离婚后归__所有,__搬出。
二、__、__的婚生子女__归__抚养,__每月给__生活、教育费500元,直至__18周岁。
三、现家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金银首饰全归__所有。
四、_关系存续期间,所欠__的5000元人民币,由__负责赔偿。
本《离婚协议书》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__(签名)
__(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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