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发包人对发包土地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向承包人发包土地的前提条件。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内涵是承包人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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