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退给和,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可以退还机关,也可以退给,都是一样的,具体需要看案件正处于程序的哪个阶段。如果在机关侦查阶段,应当退还给机关。如果是在审理阶段,应当退给。应当及时尽早地退还赃物。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退赃在量刑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假如在机关积极退账可以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有利条件,同时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认罪认罚制度,假如在签署认罪认罚前退赃,在认定量刑建议时也是重点予以考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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