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义务是对于公司的经营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一、股东行骗与挂名监事关联吗
股东行骗与挂名监事是有一定关联的。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使公司遭受损失,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资产。
二、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既遂怎么处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里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们必须为公司的利益善意地处理公司事务、处置其掌握的公司财产,其行使权力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得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违法行为。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公司是具有忠实义务的,此类职员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实施挪用公司资金、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的行为,否则此类职员可能会由于犯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而被量刑。
三、法律是怎么规定清算组成员的
我国法律对于清算组成员作出了如下相关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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