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扣了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驾照扣分属于行政处罚,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怎么申请复议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递交
公民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书面可口头;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向该部门的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如果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如果对地方各级提起行政复议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如果对省、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如果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提起行政复议的,向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审查,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对符合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行政拘留多久可以行政复议?
行政拘留做出后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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