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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担保借款合同 篇2

来源:化拓教育网


  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

  编号:

  县

  乡(镇)

  合同编号

  ┌──────────────────────────────────┐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

  │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

  │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

  │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

  │┌─────────────────────┬──────────┐│

  ││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

  分期还款计划

  ││

  │├─┬─┬─┬─────┬───┬─────┼─┬─┬─┬────┤│

  ││年│月│日│金额(大写)│利率%│ 用 途 │年│月│日│本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

  │

  和计算办法计算。

  │

  │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

  │

  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

  │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

  │

  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

  │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而延期、借款方│

  │

  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

  │

  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

  │

  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

  │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

  │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

  │

  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

  │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

  │

  )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

  │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

  │

  即有法律效力。

  │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借款方担保 │ 公证单位 ││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担保单位(人)│公证机关: ││

  ││

  (章)│

  (章)│:(章)

  │

  ││

  ││ 负责人:(章)│ 负责人:(章)│负责人:(章)│

  ││

  ││ 财会人:(章)│ 经办人:(章)│财会人:(章)│

  ││

  ││

  │

  │

  │公证机关负责││

  ││

  │

  │

  │人:

  ││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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