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该做什么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该做什么

来源:化拓教育网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一般的流程如下:

1、填写登记申请书;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一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卖私有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卖私有房子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收到房款。交付房屋;

3、到税务局缴纳契税等税费;

4、与买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5、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完成变更登记,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