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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中抵销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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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一、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

民法典对三角债务房产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三角债务的三方如果是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三方可以协商相互抵销债务,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下列原因会导致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合同中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自然就会终止。

(二)债务相互抵销。也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法定抵销的条件有什么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抵销的基础是双方互相负债,互相享有债权。只有债务没有债权,或者只有债权没有债务,不抵销;

2、双方的债务都到期了。抵销具有相互偿还的作用,只有在履行期届满时才能主张抵销。否则,就等于强迫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偿债权可视为到期债权,并依法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相同。质量相同,指标的质量、规格和等级无差异。债务类型和质量不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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