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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法典规定需要再几年内行使撤销权

来源:化拓教育网


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行使期限不同,撤销可撤销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5年不行使则消灭。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撤销权消灭条件包括不行使撤销权、受胁迫一年未行使撤销权、明确放弃撤销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需要再几年内行使撤销权

1、不同的撤销情形,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撤销可撤销合同的,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一年,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一年,5年不行使就消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范围是怎样的

1、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如果对撤销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人民或仲裁机关予以裁决。

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行使的期限取决于不同的撤销情形。对于可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对于撤销权本身,行使期限为一年,若五年内未行使则消失。撤销权消失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受胁迫的当事人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行为上放弃撤销权。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生效的合同无效,若双方争议则需诉讼或仲裁解决。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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