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自愿放弃财产不要公证。只要自愿放弃财产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受到胁迫或欺骗前下做出的放弃财产行为,放弃财产行为本身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也没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一方自愿放弃财产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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