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安管员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安管员岗位纪律、培训管理、奖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湾物管中心安管员的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2.1员工手册2.2礼仪手册2.3安管员培训规程3管理规程3.1工作纪律通用工作纪律,执行公司《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3.2岗位纪律
3.2.1 统一着装,配带相关器械,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以礼待人,符合《礼仪手册》的要求。
3.2.2 熟悉在管项目内所有通道,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的准确位置及使用方法,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险情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安全。
3.2.3 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事故、案件的发生,如有案件发生,保护好现场,并报门。
3.2.4 对访客、装修、外卖等人员,要进行验证、登记。
对各种推销人员,或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对形迹可疑人员报领导处理。
3.2.5 要维护公共设施,及时制止践踏草坪、折花毁木、高空抛物和乱扔烟火、果皮等现象。
违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严禁打骂现象。
3.2.6 按排班要求提前上岗,当值期间不能空岗、睡岗,不得和业主、熟人长时间闲谈。
不得接受业主的贵重礼物或钱财,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赚取小费。
3.2.7 维持管理区域内的一切正常活动秩序,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3培训管理
3.3.1 安管员均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并通过考核。
3.3.2 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实操培训、军事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
3.3.3 培训次数根据物管中心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3.3.4 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标准参照《安管员培训规程》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3. 4岗位安排原则
3.4.1 工作岗位设置应遵循"无盲点、无重叠"的原则,明确各岗位职责与管辖范围。
3.4.2 安全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各工作岗位作息时间,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4.3 根据各物管中心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岗位,不缺岗、不重岗、不空岗。
3.4.4 根据岗位设置,合理安排备勤人员,重要岗位有人替岗。
3. 5奖惩条例
3.5.1 奖励3.5.
1.1公司对安管部员工的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3. 5.
1.2有下列突出表现的,给予适当奖励:a)忠于职守,积极工作,绩效显着的;
b)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模范作用好,表现良好的;
c)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或社会荣誉的;
d)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e)拾金不昧的;
f)在班组管理和团队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g)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事项。
3. 5.
1.3奖励方式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通报表扬、优秀员工奖四类,具体奖励方式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3.5.2 处罚
3.5.2 .1公司对安管部门员工的处罚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3.5.2 .2安管员有下列表现的,给予相应处罚:a)影响服务质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有损公司社会荣誉的情况;
b)违法行为,交门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c)违反工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条例,未造成或造成轻微经济损失的,有损公司形象的;
d)不服从上级的管理或打击报复的;
e)玩忽职守,擅自离岗,违反岗位职责或消极怠工的;
f)对待业主(客户)不理不睬,发生严重争吵,遭到严重投诉的;
g)损坏公司形象,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h)其他应该给予处罚的事项。
3.5.2 .3处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或降职、解除合同或协议/向非正规就业服务组织提出退回,具体处罚方式按《员工手册》执行。
3. 6内务管理条例
3.6.1 安管员宿舍实施军事化管理,住宿员工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3.6.2 住宿员工按每日卫生值班表自觉轮值,整理卫生和内务。
3.6.3 实施严格的作息时间,宿舍须于24:00前熄灯就寝(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除外)。
3.6.4 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在外留宿。
3.6.5 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6.6 住宿员工自觉爱护宿舍的公用设施及物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3.6.7 禁止在宿舍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3.6.8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区。
3.6.9 禁止在宿舍区酗酒、打闹、争吵。
3.6.1 0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3. 7内务处罚标准经查实,有以下违反内务管理条例行为的,按以下标准(见表1)处罚:表1序号处罚事项/原因处罚方式/标准1在宿舍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送门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宿舍内/清理危险物品器具,并扣除绩效工资100元;
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送门处理。
3在宿舍内聚众/对参与的人员扣绩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送交当地门处理。
4违章使用电器/清理违章电器,扣除当事人绩效工资100元。
5擅自或超期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罚留宿人绩效工资100元。
6外来人员超时逗留/每发现一次扣罚被访人绩效工资50元。
7在宿舍内酗酒、打闹、争吵者;
/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元;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门处理。
8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9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瓶者/扣罚绩效工资50元10在宿舍区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扣罚绩效工资20元11不听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每次/扣罚绩效工资30元12贪污、受贿、偷盗;
/协助门没收非法所得,给予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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