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对体系运行的有关记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以证实产品的符合性、环境活动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并为体系有效运行提供证据,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的记录的管理,包括来自相关方的记录。3职责
3.1 IS0小组是记录控制的主管部门。
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控制和管理。4程序要求
4.1 记录的要求
4.1.1 记录体系运行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可载于各种媒体。
4.1.2 各部门填写记录时,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记录。如需修改,不得用修正液,改完后,加盖修改人印章或签名,并注明日期。不能空项,无内容时划"杠线"。
4.1.3 各部门的记录,要及时收集、整理、归类、装订成册,以便于检索和保存。
4.2 记录的管理
4.2.1 产生记录的部门,应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对记录编号,并填写《记录一览表》,交秘书科备案。
4.2.2 各种记录由各部门确定保存期。
4.2.3 记录必须存放于适宜的储存环境和便于存取的场所,并防止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损坏、变质和丢失。
4.3 记录的查阅
4.3.1 记录在保存期内不允许随意借阅或外传。
4.3.2 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记录时,要经记录所属部门主管同意。填写《查(借)阅登记表》。
4.3.3 公司外部人员要查阅记录时,应经管理者代表和记录所属部门主管同意,方可查阅。查阅者须填写《查(借)阅登记表》。
4.4 各部门每年应定期对各类记录进行清查,对过期者要列出清单,经部门负责人核查,确无保留价值的,予以销毁。同时填写《记录销毁记录》。5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记录控制程序6记录
6.1 《记录一览表》
6.2 《记录销毁记录》
6.3 《查(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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