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需要总公司追认才能生效。实践中,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有绝对的控制能力,即使超越授权范围,仍然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较大。与分公司签合同时,应要求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加盖总公司印章,避免争议。此外,还要注意审查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和核实其真实性。签订合同时需关注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业务资质证明以及签署人资格确认等事项,以降低风险。
法律分析
一、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
1、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故此授权范围外的合同效力可能处于待定状态。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
2、从实务判例来看,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有绝对的控制能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使超越授权范围的,仍然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大;没有表明是否授权或授权不明的,都由总公司承担责任。不过,作为合同相对方来说,在同分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当尽量要求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避免以后不必要的争议。
《公司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另外还要注意:
1、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生效日期有明确规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注明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须签署日期。
2、业务资质证明:每份合同都应附上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须为最新年检并且为原件复印,再复印无效。需要提供相关交易资质,如物质供应方销售许可证,代理权证明等,相关要求如营业执照副本。
3、签署人资格确认:签署人为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代表的,可直接签字或盖章;签署人为非法人代表的,应取得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正本,方可代表合同方签字,否则无效。一次性长期授权的,可以提供相关授权的复印件。
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就是合同不一定有效,故此在签署合同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若是没有,那么最好不要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因为此类合同签署后发生纠纷的概率是比较大的。
结语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谨慎。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超越授权范围的合同需总公司追认。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提供总公司授权书或加盖总公司印章,以避免争议。另外,需审查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和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确保真实性。注意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附上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并确认签署人的资格。合同签署前需了解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以避免潜在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乡镇企业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及其他企业、组织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二章 注册和经营 第十一条 客商在特区所办的企业中途停业,应向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申报理由,办理停业手续,清理债权债务;停业后,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