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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在受理刑事申诉时应告知申诉人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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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人民在受理刑事申诉时应告知申诉人的情况为提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其中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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