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受害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诉吗?

受害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诉吗?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受害人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对的判决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诉。但是,具体的仲裁机构和适用的程序,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考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对刑事判决、裁定有异议的,被告人、上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审判监督程序中,检察机关、辩护人、被害人、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对第二审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最高人民提起申诉。”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仲裁机构的裁决有错误,可向人民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当事人对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人民不受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的申诉和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再就该争议向人民起诉。”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