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
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外,任何一级人民都有权对同级人民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有权对同级的最高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外,其他各级人民只能对其下级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再审抗诉。可见,基层人民只能提出二审抗诉,无权提出再审抗诉;而最高人民只能提出再审抗诉,无权提出二审抗诉。
3.接受抗诉的审判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是提出抗诉的人民的同级人民。
4.抗诉的期限不同。二审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而法律对再审抗诉的提起没有规定期限。
5.抗诉的效力不同。二审抗诉将阻止第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而再审抗诉并不导致原判决、裁定在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期间执行的停止。
一、人民在收到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协助杏找;经协助查找仍无法找到的,决定退回人民。
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人民应当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并将指令再审的决定书抄送抗诉的人民。
办理这类民事案件的诉讼抗诉时,应积极的提供这类案件的抗诉书,说明自身的抗诉原因和抗诉请求。我国的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抗诉进行办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刑事抗诉则是我国的司法部门提出的,按照程序进行办理。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