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具备特定情形的犯罪行为可免予刑事处罚。律师孔剑表示,需要详细讨论案件细节,包括被害人的谅解以及所涉金额的性质。请联系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孔剑律师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你好,我是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的孔剑律师,有需要的话可以详聊!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后还要看看你说的一万九千多是属于什么性质的钱。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
拓展延伸
涉嫌诈骗案,是否会放弃起诉?
根据涉嫌诈骗案件的情况,是否会放弃起诉取决于多个因素。虽然已取得受害人谅解书,但金额一万九千多仍然是一个相对较大的数额。会综合考虑证据的充分性、案件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以及受害人的意愿等因素。如果认为证据确凿、社会影响严重,或者受害人的谅解书存在疑点,他们可能会决定继续起诉。然而,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者受害人的谅解书真实有效,他们可能会考虑放弃起诉。最终决定是否起诉将由权衡各种因素后做出。
结语
根据涉嫌诈骗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会决定放弃起诉取决于多个因素。尽管已经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但涉案金额一万九千多仍然属于相对较大的数额。将综合考虑证据的充分性、案件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以及受害人的意愿等各种因素。如果认为证据确凿、案件影响严重,或者受害人的谅解书存在疑点,他们可能会决定继续起诉。然而,如果认为证据不足或受害人的谅解书真实有效,他们可能会考虑放弃起诉。最终是否起诉将由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后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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