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事实收养能办理公证。要做好收养公证,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管辖。当事人往往不在公证处的管辖范围内,可以按照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的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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