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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跟合同制的区别

来源:化拓教育网


聘用制和合同制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这一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2、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3、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4、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5、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6、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7、订立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合同制签订的工作期限是短期的。聘任制合同会受到的干预,期限相对来说是较长且稳定的。合同制适用的主体为公司、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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