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结婚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若未明确表示除外,则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若父母在婚后为子女购房,可按约定分割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通过协议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购置房屋,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协议和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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