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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房产应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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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无特别约定,房产为登记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出资可追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的财产等属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的,那房产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的出资款是可以追回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婚前共同出资房产的分割方式

在确定婚前共同出资房产的分割方式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查明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的具体金额和比例,以确定每个人应享有的权益。其次,需要考虑婚姻期间的贡献,例如双方是否共同还贷、维修房屋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还需考虑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约定,以确定分割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最后,双方可协商并达成一致,或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综上所述,婚前共同出资房产的分割方式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为依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结语

在确定婚前共同出资房产的分割方式时,需综合考虑双方出资比例、婚姻期间的贡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因素。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分割应遵循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平等对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房产归登记方个人所有,但另一方的出资款可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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