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夫妻一方名字,则为个人财产;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一方个人还贷且登记名字,则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则为共同财产。房产证是否登记夫妻名字不影响归属。
法律分析
如果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字,该房产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字下,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购房,婚后另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在该方名字下,该房产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共同还贷,则无论房产证是否登记在夫妻名下,该房产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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