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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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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是指当企业负债达到或超过全部资产,并且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程序的一种法律制度。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分配破产财产等步骤。在破产财产分配中,首先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顺序清偿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和破产债权。

法律分析

一、企业破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2、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者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

3、债务人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

4、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企业破产的概念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三、破产财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人民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另外,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5、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结语

企业破产的认定标准是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资不抵债,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任何方式清偿债务;债务人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负债超过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行为。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等步骤。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为优先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然后清偿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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