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不可以送药。因为这方面管理很严格,要经过对药的成分鉴定,同时还需要监狱医师认定治病的需要方才可以送。根据相关规定,各监狱还应当按照本监狱的规模和在押罪犯的数量分别设置医务所或者医院等医疗机构,并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根据相关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一、女子监狱暂予监外执行怎么办理?
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二,由省级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第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监狱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3份送交报请审批单位。
第五,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机关和人民。
第六,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机关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由监狱负责寻找。
二、犯罪嫌凝人随身物品在宣判后能取回吗
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在宣判后只要物品确保与案件无关的是可以取回的。
按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所携带的物品,在收监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犯罪嫌疑人收监后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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