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石矿开采的安全监管措施,其中包括相关部门的管理、安全监管的意义和现代管理中的监督定义。重点强调了安全监管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进行监督与管制的一种特殊活动。
法律分析
石矿开采由安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监管是安全管理的一种措施,主要是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运用行政力量,并且对安全进行监督与管制的一种特殊活动。现代管理中的监督通常是指,管理主体为获得较好的管理效果,对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活动所实行的检查、审核、监督督导和防患促进的一种管理活动。
拓展延伸
安全监管的目的是什么?
安全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和健康,防范和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安全监管的职责是监管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高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促进经济社会的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挑战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形势也日益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因此,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公众参与,实现、企业、公众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的目标。
结语
总之,石矿开采的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合作,运用行政力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现代管理中的监督是提高管理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审核、监督督导和防患促进,实现对管理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活动的管理和控制。只有加强安全监管,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 第十 国家规划矿区的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县级予以公告。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矿产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修正):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的登记和开采的审批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的正常秩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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