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等)。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16.3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5)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第十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XX编码:XX编码:合同订立时间:月日合同签字地点:审查意见:经办人:审查机关(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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