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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是否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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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双方仍需在合同约定的正常履行期间内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有关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克服、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客观事件,包括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和履行期间性四个方面。当事人可以免除一定程度的违约责任或相应延迟履行时间,但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违约责任成立,那么违约一方仍需

法律分析

在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不能免除责任。此时,双方仍需在合同约定的正常履行期间内,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如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或者发生了其他意外事件,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违约一方可能可以免除一定程度的违约责任或者相应延迟履行时间。但是,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违约责任成立,那么违约一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的认定

(一)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二)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三)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四)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三、不可抗力的特点

(一)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二)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三)不可抗力是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四)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结语

不可抗力是合同中的一种重要条款,对于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的影响。在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双方仍需在合同约定的正常履行期间内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然而,如果违约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的违约责任成立,那么违约一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事件,并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同时,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也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应对不可抗力的影响。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11-29)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节约能源法(2018-10-26)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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