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犯罪主体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但可预见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后果却轻信能够避免的不负责任心态。
法律分析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是:
1.犯罪客体
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
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在危害行为上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为玩忽职守即消极的不作为,明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而不履行监管义务,二为滥用职权即积极的作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
在危害结果上要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
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
拓展延伸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及其法律适用分析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包括:一、具备食品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未履行食品监管义务;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质量问题或食品卫生事件发生;四、有明确的过失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上,需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意、社会危害程度、后果严重性等因素,依法进行量刑和处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适用分析,有助于加强食品监管,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权益。
结语
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包括:侵犯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犯罪主体为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并以极其不负责任的心态对待。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四百零之一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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