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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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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车辆驾驶者的驾照及行驶证、车辆原始保险单;

3、肇事车辆的损坏检查报告;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笔录;

5、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证词。

交通事故交责任认定书流程首先交警进行勘验检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最后制作事故认定书。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如果本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可以由他人代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交警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到当理人,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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