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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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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准生证、出生证明、疫苗本、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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