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疫情防控作,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物资统调配,规范防控物资统计需求、采购、接收、发放等续,合理、合规使各级财政下拨、区红字会划拨及其他社会团体、个捐赠资,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全区盘棋。强化区级统筹和责任分,落实好上级统调配和本级采购、供应任务。
(二)建报告调度制度。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坚持报告、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前期物资收、发、结存情况,合理调度近期需求。对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统登记、统管理、统调拨。
(三)突出重点保障原则。执“四优先”要求,梯次安排、效分配,切实做到优先保障线医护员必需;优先保障、交通、市场监管、环卫、格化排查等基层线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员必需(待窗员上班后);优先保障重点复产复企业(项)必需。优先保障后的富余物资可安排其他需求。
二、具体内容
(一)规范防控资管理。
1、各级财政拨付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和接收的各类捐赠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由区卫健委在区会计中设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2、各类捐赠资应确保专款专,落实到防控线。
(二)规范防控物资采购及置换管理。
1、坚持每会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每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当采购、分配计划。
2、严格审批续。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内区卫健委副主任审批;当采购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副组长审批。
3、灵活运物资置换。根据当期物资需求情况,对急需且暂难以采购到位的物资,可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与相关单位进同价值的物资置换。
(三)规范捐赠物资管理。
1、区红字会、慈善组织、各基会等接收的定向捐赠物资,全部交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统造册、统调配。
2、定向捐赠的物资,由接受捐赠的单位优先使,富余物资可移交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调配。
3、强化对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出和使全过程透明可查、公平公开、规范有序。
(四)规范物资供给分配。
1、建统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医重点防控物资由使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审核把关,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分配。
2、区各医疗机构防控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统筹安排。不部分,可由使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后安排。如出现特殊情况,可“事议”帮助解决。
3、各乡镇、事处负责辖区线防控员的般防控物资安排。般防控物资原则上采购,难以采购且物资不时可提出申请,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尽帮助解决。
辖区内常住居民和企业,所需次性罩等般防控物资,采取市场化式供应,并有序向社会平价投放。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商各乡镇、事处具体落实。
各乡镇、事处从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出的物资,资由其承担。
4、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负责按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每发放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作组、区直各单位的防控物资。
5、区教体局负责做好教职员、学的常监测及物资需求保障和发放作,物资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提供。发放给民办学校的物资,由区教体局负责统计汇总,资由其承担。
6、部分重点企业(项)的物资需求,经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会议研究,区主要领导同意后给予保障,在落实签批续后调出物资,资由相关企业承担。
(五)规范物资登记管理。
1、完善物资库验收。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接收组要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致,负责物资统造册、建库台账。根据货物特点进合理堆放;对特殊物资,应隔离堆放。
2、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物资发放组,应建出库台账,落实领续。对当发放凭证,应妥善保管,并进汇总登记。
3、完善物资回收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帐篷、测温仪等可回收物资,使结束后,要会同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作。对失去使价值的,严格遵守报废程序,集中销毁,严禁流社会。
4、完善物资统计作。各类物资变动情况均需专负责进统计,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每报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汇总。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二)各地、各单位物资发放应及时公开发布市场投放信息,稳妥引导市场预期,避免因物资不合理投放等引起群聚集。
(三)严禁作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侵占或者贪污捐赠物资;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泛动员宣州客商、乡贤、侨胞和社会有识之积极开展捐赠作。
本办法公布之起施,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结束后动失效。具体要求由区应急指挥部防控保障组负责解释,如上级另出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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