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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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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了基层和中级人民的审理范围,而级别管辖则由自行决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管辖,一审由基层受理,终审由中级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进行一次移送,如果不属于自己管辖,需要提请上级指定管辖。

法律分析

1. 交通事故案件通常由基层处理,但情况特殊时,中级人民也有可能参与审理。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地域管辖,依据的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管辖规定。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级别管辖不能由当事人选择,但地域管辖是可以选择的。

一、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司法解释

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基层人民管辖危害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管辖危害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高级人民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

二、工伤案件中可以管吗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受理,中级人民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指定管辖。

拓展延伸

人民法庭职责有哪些人民法庭有什么职责

人民法庭不是一级审判组织,是基层人民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以基层人民的名义制作和发布判决、裁定。

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审理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审理经济类案件。

人民法庭职责: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结语

交通事故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管辖权的确定需要仔细考虑。一般情况下,基层负责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但特殊情况下,中级人民也可能参与审理。在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地域管辖依据侵权法中的侵权行为地管辖规定,而级别管辖则是由当事人无法选择的。对于工伤案件,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负责审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而中级人民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如果人民发现已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移送有管辖权的,但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也不能再自行移送,需提请共同的上级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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