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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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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提示: 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均有管辖权。

二是侵权行为地人民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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