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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采购合同【汇总9篇】 沥青购买合同

来源:化拓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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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签订地点: 陕西省

  需方:

  签订时间20xx年9月26日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指标,以克炼厂家合格证指标为准

(GB/T-20xx标准)。

  三、 交(提)货地点及方式:需方指定苏米图境内拌合站,指定后不得随意改

  变,如有变动请在装车告知供方。沥青到达指定拌合站后需方及时组织人员卸货,所需费用由需方负责。

  四、 验收标准:沥青到达指定地点24小时内对沥青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如出现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有资格的技术部门进行检测。 五、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六、 违约责任:双方应履行本合同条款,如合同订立后其中一方未能全部或部

  分履行合同,则违约方向对方偿付为履行部分所值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 七、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

  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 其他约定事项:货物到达指定卸货地点,供方不负责一切费用(包括装卸

  费、过磅费等)。 供方

  需方

  地址:陕西省 供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内蒙古 需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沥青采购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明细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附质保书。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买方按质保书有关数据检测,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确认的权威机构检测认定),供方应负责赔偿买方的损失;

  四、供货方式和费用承担:需方提前48小时将供货计划提供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需方所要材料送到浦口区百润路及南浦路工程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供货价格:供方所供材料按照同期材料价格执行。

  六、合理耗费及计算方式:抄牌收货。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质量、数量异议,需方应在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不合格商品原始材料标牌等,并提出承运部门出具的相关商务记录。

  八、结算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需方在建筑施工期间,供方供应约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9000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6000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在需方完成主体工作量55%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付给供方之前所供沥青混凝土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95%,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南京十建浦口我百润路及南浦路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总量约为吨,自供需双方签订合同起自工程结束前,需方另邀第三方供应材料,需方须支付给供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供方在此期间无故停止供货,须支付给需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再向卖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加盖签字盖章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后期发货均以此合同条约执行(价格除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沥青原材料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245省道大修工程DZX-2标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施工要求,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乳化沥青原材料,并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供应原材料名称、数量、价款及供货时间

  二、 质量标准

  符合部颁相应质量标准,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

  三、 交货及验收方式

  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用沥青洒布车自行运输,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计量验收。进场原材料经过甲方收料员目测验收及试验员抽检后发现有不合格现象的,该部分原材料由乙方自费清理出场并不得参与结算。

  四、 结算方式

  乙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各项原材料数量后,将该项原材料所有票据交由甲方结算,挂帐后甲方即按该项原材料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70%向乙方支付,余额部分30%工程结束二月内支付。结算时乙方必须出据正规发票。

  五、 合同解除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完全,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六、 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付对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双方相应的损失。

  七、 争议解决

  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必要时采用其它法定途径。

  八、 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沥青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价格(该价格固定不变、包含加工费、柴油、燃料费、运杂费、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沥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沥青混合料中面层AC-20 到场价: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AC-13 到场价:

  2、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级配要求以业主要求的配合比为准,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具体用料数量以实际施工及业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数量为准。

  3、日供成品料数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现场后,经业主检验合格后确认,如有异议,应在甲方检验后立即提出。 二、质量要求

  1、沥青混合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业主与项目部的级配要求。 2、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花白料。

  3、沥青混凝土面层粗集料规格与质量技术要求: 沥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岩碎石、玄武岩必须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项目部的质量和级配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所供石料应石质坚硬,洁净,无杂质,不含风化、近似于立方体颗粒,具备一定的规格与级配。

  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各种沥青混合料出厂技术指标要求。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供料(每车载重大于20吨)。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自拌和站运料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计量

  沥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数量和拌和站的电脑记录为准,如双方对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秤进行公正。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计重误差大的乙方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过磅单必须按日并分规格整理)与甲方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 付款日期:业主相应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 六、工期要求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甲方应以电话方式(不排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组织生产供料。 2、乙方应帮助甲方组织车辆运输的有关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对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沥青混合料供应期间,由于供料进度、标的物质量、不按极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1、乙方供应沥青混合料达不到质量规范要求。

  2、不按甲方约定数量供应(如沥青混合料供应过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务结束。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沥青的合同 篇5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卖 方:

  买 方:

  买卖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就《买卖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

  二、数 量:

  三、价 格:

  四、付款时间、方式及发票开具:

  支付方式:六个月银行承兑。

  买方收到货物之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买、卖双方一致认可,在上述《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以及履行过程中,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任何款项均为购买货物预付款,该预付款只有在买方确实完成了购买合同标的物——沥青——的行为后,卖方才有权利根据最终确定的购买数量结合货物单价从上述预付款中扣除相应的货物购买款。否则,买方有权利随时要求卖方返还其已经支付给卖方的上述货物预付款,卖方须无条件的即时返还。

  关于买方购买行为的完成,卖方只有收到经买方签字确认的《发货通知函》后,并且将相应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后,经买方最终确认没有质量瑕疵,才视为该笔交易完成,买方购买了相应数量(依最终完成交付的数量确定)的货物,卖方才有权利从买方支付的预付款中予以扣除该笔货物的价款。否则,买方随时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退

  还上述预付款余额(预付款余额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全部预付款扣除已完成购买货物的应付货款)。

  关于货物的交付或者货物完成交付的标志,卖方只有收到经过买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货物交付确认书》后,才视为卖方完成了相应数量货物的交付,进而才能视为买方完成了该笔数量货物的购买,卖方才有权利扣取相应的货款。

  六、《买卖合同》签订后,如若因市场形势不利或者任何其他因素导致买方无法如约购买该合同所约定数量的货物时,在任何时刻,卖方均须无条件退还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余额(预付款余额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全部预付款扣除已完成购买货物的应付货款)。卖方的退款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买方向卖方发出退款通知(书面或口头均有效,电子邮件、传真件、扫描件等均具有同等效力)之日起算。

  七、卖方须按照买方的《发货通知函》所述内容发货。卖方收到买方签字并盖章的《发货通知函》后,卖方须在该《发货通知函上》上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再送达给买方。买方只有收到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的《发货通知函》才能提货。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卖方负担。《发货通知函》原件和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在收到符合约定要求的《发货通知函》之日起 2 日内必须将该批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否则卖方构成违约。

  八、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如果买方对卖方拟交付的货物的`质量、品种、规格以及数量等任何事项有任何异议,则由买方直接与卖方交涉,卖方有义务予以解决,如果买方不予接收货物,则卖方不能向买方索要或扣取任何货款,卖方还须立即无条件将预付款退还给买方。上述过程产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均与买方没有任何关系,卖方不能就此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

  九、交货时间:自卖方收到买方向其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60内(包括休息日),卖方须将相应数量的约定货物交付给买方。

  十、货物交付方式:买方自提。

  十一、结算数量标准:最终结算数量以买方提货数量为准。

  十二、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1、货物完成交付之后,相对应的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即归买方所有。

  2、货物完成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发生转移,转由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承担,在此之前货物的所有风险(包括灭失、毁损)均由卖方承担。

  十三、卖方需将《产品交接确认函》交付给买方,以便于买方顺利完成本次交易。

  十四、验收、质量异议及处理:

  货物完成交付后的 2 日内,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如果买方向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则甲方须负责解决,卖方须同买方协商确定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测,买、卖双方均认可该检测结果为最终质量指标依据。如果依据该检测报告认定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质量标准,则买方享有无条件退货以及解除本协议和原合同的权利;如买方选择退货,则卖方须将买方之前预付的货款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买方,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并按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违约责任:

  1、如卖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约定的数量向买方交付货物,超出交货时间后,卖方应立即将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全额退还给买方,否则应按本条第2项支付罚息和违约金;

  2、无论基于何种情形,如果卖方不如约及时向买方退还预付款余额,则卖方须向买方支付逾期付款罚息,罚息的计算标准是应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 每天,直至卖方将全部预付款退还给买方,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应退还预付款总额的10%;

  3、由于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买方的所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包括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如果买方退货,卖方未如期退还预付款,则卖方应按本条第2项向买方支付逾期罚息和违约金;

  4、卖方不能如约按时向买方开具发票,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 的违约金。

  5、如卖方发生任何一种(包括但不限于本条已经列举的)违约行为,买方均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卖方须在合同解除之日立即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自行处理已经交付及未交付的货物并承担所有责任,对此买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卖方不按时退还货款,则按本条第2项约定的标准向买方支付逾期罚息和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留置卖方已交付的货物,并自行处分以折价抵扣卖方应退还的预付款。

  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法院解决,任何一方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如有其它未经事宜,买、卖双方可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复印件、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执贰份,买方执贰份。

  卖 方: 买 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沥青材料采购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四川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沥青采购合同范本 篇7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供货明细

  二、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附质保书。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买方按质保书有关数据检测,如出现质量问题(双方确认的权威机构检测认定),供方应负责赔偿买方的损失;

  四、供货方式和费用承担:需方提前48小时将供货计划提供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计划后48小时内将需方所要材料送到浦口区百润路及南浦路工程工地,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供货价格:供方所供材料按照同期材料价格执行。

  六、合理耗费及计算方式:抄牌收货。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货异议期限: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执行,如果质量、数量异议,需方应在一个星期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不合格商品原始材料标牌等,并提出承运部门出具的相关商务记录。

  八、结算方式:经供需双方协商约定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需方在建筑施工期间,供方供应约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9000吨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6000吨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在需方完成主体工作量55%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付给供方之前所供沥青混凝土总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95%,余款一个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1)南京十建浦口我百润路及南浦路项目部沥青混凝土总量约为吨,自供需双方签订合同起自工程结束前,需方另邀第三方供应材料,需方须支付给供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供方在此期间无故停止供货,须支付给需方合同总货款5%的违约金。

  十、解除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再向卖方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生效必备条件:加盖签字盖章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三、后期发货均以此合同条约执行(价格除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沥青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正蓝旗沥青道路工程的沥青原材料供应。

  二、供应数量及单价:材料款总价按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具体供应材料如下): 1、石油沥青90#:3506元/吨(盘锦);

  2、4-15碎石:90元/吨(张北料).

  3、矿粉:240元/吨;

  4、抗硝基盐添加剂:元/吨。

  三、付款方式:按各种材料进场收料单据累计结算,每500吨结算一次。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发票。(除石油沥青价格含税外,其他材料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时提供,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做到甲方随用随到。

  五、甲方必须按时支付材料费,随着工程进度款到位,及时支付乙方提供的材料费。

  六、乙方提供的材料,材料价格为一口价,不随市场变动而变动。

  七、甲方有权检查材料质量,不合乎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返厂,直至甲方满意,达到标准。

  八、乙方有为甲方服务的义务,有些特殊要求材料,如甲方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费用由甲方出。

  九、本合同仅对正蓝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工程无效。

  十、如遇甲、乙双方分争,一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沥青材料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原材料采购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五、付款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 日内付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

  七、交货地点: 。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 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3、乙方所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3个工作日之后,甲方对质量未提出异议时,乙方将视为质量达标。

  4、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 .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 .

  十二、此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