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有一个新词从影视圈流行开来,那就是“IP”。从影视、游戏再到出版,言必谈IP,仿佛不说都不好意思聊下去了,颇像几年前“产品经理”“大数据”一样炙手可热。
前段时间,在某论坛上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称今后将不再请专业编剧,而是让IP的贴吧吧主和同人作者进行创作,最后择优采用。言论一出,迅速引发了一场关于原创和IP的争论。争论范围虽然局限于行业内人士,但争论对象与观众、粉丝息息相关,因为他们的喜好很可能决定着今后在影院、电视能看到什么作品。
IP是什么鬼?
这个时下影视圈的热门黑话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意为“知识财产”,包括文学、音乐和其他艺术作品、发现与发明,以及一切倾注了作者心智的语词、短语、符号和设计等。
实际上在中文语境里,IP除了是一个新词之外并不代表什么新事物。在当下,它的意思是指受众数量众多的热门原创作品,如小说、漫画、甚至综艺节目等,有时也指基于这些原创作品进行再加工创造出来的衍生作品,如同人小说、IP电影等。
举个例子,蝙蝠侠是一个IP,根据这个IP可以创作出无数蝙蝠侠电影、蝙蝠侠游戏、蝙蝠侠玩具。
金庸武侠小说是IP,四大名著是IP,哈利波特也是IP。
以前我们的教科书或者政府红头文件在说到文化产品时,总是说什么“两个效益”,一是社会效益,二是经济效益。
但资本的本质是逐利的,经济效益肯定摆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IP在最低限度上保证了收益,反正已经有一个现成的受众群体,最起码的成本回收是不成问题的,对于粉丝来讲,也乐于见到自己喜欢的作品以另外一种形式呈现。
今年票房劲收的几部影片《煎饼侠》《滚蛋吧,肿瘤君》《夏洛特烦恼》分别是由网剧、漫画和话剧等IP改编而来,最近几部话题电视剧《花千骨》《琅琊榜》《芈月传》莫不如此。
“IP”与前些年热议的“粉丝经济”,在语义和事实上完成了合流。可以说IP的泛滥正是“粉丝经济”大跃进的体现。
IP实际上更早在游戏行业流行开来
尽管影视改编的历史比电子游戏长很多,但IP这个概念却是在后者那里催熟的,游戏公司的老板们谈论IP可比影视圈早呢。
在游戏行业中,IP产品通常指取得文学、影视、热门游戏授权,使用其角色、形象、情节等所制作的游戏产品。
国内较早的IP游戏产品应该是九十年代根据金庸小说改编的武侠游戏。具体有哪些大家有兴趣不妨搜索一下。
当时的制作思路与现在的IP电影并无太大差别,不用花太大成本培养受众,用户很多是从读者转化过来的,有归属感,付费率高,当然游戏本身的质量也很关键。
一直到现在,经历了端游、页游、手游等阶段,游戏公司对于IP仍然是求之若渴,连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真正男子汉这种综艺节目也被开发成游戏,更别说其他影视剧、体育赛事,总之,有影响力的“内容”,都可以被视为IP。
“IP可以短时间内迅速累积巨大用户群,在某种程度上就代表了一定的市场。”这个游戏行业的共识,很快也成为影视等行业的共识。
IP体现的是资本话语权和商业效益至上意识
无论在中国本土还是好莱坞,早在IP这个词诞生前就有无数文艺作品改变成电影或其他体裁的作品,为什么“热门改编”现在要被说成IP?
事实上,这个热词的出现反映的是文化娱乐产业全面到了强调以商业效益为导向的阶段。
好莱坞没有类似于IP这类热词,但我们正在经历的阶段在他们看来已经是一个习以为常的行业事实。
本来这没什么不好,文化产品也要强调市场导向,人民为群众愿意为什么买单,资本就生产什么,这是符合逻辑的。
但IP和原创之争就比较无聊了。
有人讲这场争论比作前些年的网络文学和纯文学之争:
当网络文学风生水起的时候,也有许多传统作家瞧不上网络文学的“低文学含量”,但在资本的不断运作下,传统作家被招安,传统小说纷纷上网,发表平台和阅读载体都和网络文学一样了,开始有了和网络文学公平竞争的机会。但结果却发现,在网络渠道还是干不过网络文学,赤膊上阵较量之后,传统作家们也明白了,文学是多样性的,纯文学和商业文学压根就没有可比性,大家还是各自追求心中所爱为好,口舌之争没有任何意义。
原创和IP是源和流的关系,不存在对立。资本的傲慢和短见、原创者的高冷和受害者心态,共同引发了这么一场本不应该出现的争论。
没有原创何来的IP?鼓励创作、保护版权,这是根本,但原创作者也应该放开心态、拥抱市场才能持久发展。好莱坞的工业模式或许可以提供一个好的样板。
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是,IP作为一个产业概念,不应该凌驾在原创意识之上,否则一窝蜂改编,出来一堆粗制滥造的快消品,只会落得个圈快钱的骂名。比如去年的青春怀旧电影热潮,第一部市场效果感人,之后的跟风之作就徒剩“情怀”在勉强支撑,吃相实在不雅。
在工业标准之外,文化产品始终还是要考量艺术标准,把观众当做只会消费快餐的傻子,迟早会被观众无情抛弃。
“IP”会和“产品经理”、“大数据”一样迅速冷却
曾经满大街都是“产品经理”,卖菜也讲“大数据”,摊大饼也要“O2O”,词汇的更新反映的是市场的变化。
不过,概念可以年年换,名词也可以变着花样登场,但潮水退去后人们就会发现哪些是新鲜玩意、哪些是忽悠。
“IP”作为泛娱乐化背景下的产物总会有被抛弃的一天,到那时或许行家们又会生造个什么词来替代它。
作为普通观众/粉丝,不会太在意生产模式的变化,最重要的,是看到好的作品源源不断地呈现在眼前。
(我觉得“尔康”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好IP ,哈哈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