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阳市《关于建阳市中山路1-13号地段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潭政综[20xx]331号)的精神,拟对中山路1-13号地段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现该地段《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xx]第001号)已经我局核发,现通告如下:
一、项目拆迁人:建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二、拆迁人委托代理人:建阳市华厦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三、拆迁实施单位:连城县建兴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四、拆迁范围:中山路1-13号地段,具体四至界址为:东至中山路,南至江滨巷,西至皮革厂宿舍、宿舍、西小围墙,北至东门街,具体范围以拆迁红线图为准。拆迁占地总面积5878㎡,建筑总面积11084㎡;
五、拆迁期限:自拆迁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在拆迁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设立或变更房屋租赁关系。
六、拆迁补偿方案:详见《建阳市中山路1-13号地段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此通告!
阳市建设局
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