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小学校园文学社是以xx小学学生为主体的文学社团,是经学校批准的全校性组织。
第二条:文学社的活动由学校的“个性化作文实验”课题组具体负责指导。
第三条:具体宗旨:
1、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发挥学生特长,培育文学新苗;
3、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4、拓宽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5、推进语文作文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突出学校教育特色。
第四条:文学社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课内课外相结合,以课堂教学为载体,以文学社培训为重点,以课外采风为延伸,实行听、说、读、写四位一体,互相渗透,协调发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条:文学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我校爱好文学,有一定写作基础和创作热情的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七条:学生入社需向文学社递交申请及优秀作品,经文学社领导小组考核批准后,颁发证书,成为正式社员。全体社员享有同等权利。
第八条:全体社员必须定期参加文学社的活动,遵守学校及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社团声誉。
第九条:文学社鼓励社员积极进行文学创作实践,并对取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的社员进行奖励。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文学社通过选举产生社长,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编辑一名,聘请有关的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本社顾问。
第十一条:文学社聘任总指导一名, 语文科组全体教师以集体名誉担任指导老师。
第十二条:文学社社刊社总编一名,由本校校长担任,主编一名,由总指导担任,编委若干名,由骨干教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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