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人事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省教育厅关于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黑河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
(三)各系(中心、部)教师培养计划。
三、培训的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教学、科研、外事部门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二)人事处的具体职责是:
1、根据教师的不同情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规划,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2、运用正确的导向,合理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和提高教师培训的积极性,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3、关心外出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接受单位做好工作。
4、明确学校教师培训的责任,并纳入对其工作实绩的考核。
四、选派教师培训的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二)各系(中心、部)、各处签署意见,报人事处承办人汇总。
(三)人事处承办人将汇总的情况报审核。
(四)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报校长审批。
(六)人事处承办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