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
来源:化拓教育网
绵阳市建设局:
我单位拟开发建设的聚鑫公寓项目,位于涪城区一环路西段71号。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签订了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已办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将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和建设单位的责任及义务,不拖欠工程款,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特此承诺
绵阳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____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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