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书心得作文范文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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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读书有何乐?即使有,也只不过是黄连树下唱小曲,苦中作乐罢了!”有人干脆说:“读书太苦!”如果读书只是为了分数读,那便陷入了题海,只会一再的背诵,不会去探求,那便是件苦差事。若读书是为了探求真理,那么离真理越近,就越发现真理的迷人,那便是:“读书乐,乐在其中。”
犹太人将读书置于很高的地位,孩子一出生,他们便会在书上涂上一层蜂蜜,让孩子去舔,所以孩子从小就知道书是甜的,他们也会将书放在枕边和过道上,可供随时翻阅。在犹太人眼里,书如同蜂蜜,读书就好像蜜蜂在采撷花粉一样;打开一本书,就好像打开一个快乐烂漫的乐园。可以这样说,每4500个犹太人就拥有一座图书馆,以读书为乐已经深深融入了犹太人的血液里,也使他们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光芒四射,据统计,从至今,全世界共有800多人获得诺贝尔奖,这其中犹太人就占了近1/4,而犹太人的人口数量不到世界人口的万分之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不错,书中的知识仿佛一道道美味佳肴,有着享不尽的酥脆口感。《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多愁善感被作者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股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回味,那淡淡的甜香轻柔地滑过鼻子,给人以无限遐想;《西游记》中本领高强,急性子的孙悟空就像一道香辣的川菜,给人以香味浓郁,烈辣入口的感觉。这一部部好书,如牛奶般醇香,如咖啡般浓郁……让人咂嘴不已,给忙碌的人生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读书,其实大可不必讲究。古人“三上”(马上,枕上,厕上)读书法看似不雅,实则领略到了读书的真谛。而今,公园里的“晨读”,公交车上的“走读”,倚床点灯的“夜读”,又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这正如有人所说的:“先要把读书看的很平常,才可以读书,真正意义上的读书是指随性而读,是与生命相伴始终。”只有把读书看作是平常之事,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才能真正领略到“乐读书”的意境。
在我看来,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充满哲理的书,是一件浪漫的事,我很喜欢文字与文字之间那跳跃的韵味,就像茶一样,虽然味道不如果汁般甜美,但它却有自己独特的茶香。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段落都展示着自己独特的韵意,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乐在其中,流连忘返。
读书“苦不苦,乐不乐”关键在于为谁而读,为何而读。《左传》说:“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读书亦如此,干一切事情也是如此。让我们以读书为乐,去快乐地阅读,一起领略人生真正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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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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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最高峰。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惨爱情故事和荣国府宁国府的兴败为线索。本书的描写非常细致,可见本书作者曹雪芹批阅十载的心血。其中有关于林黛玉的细节描写,让我深深地明白了,黛玉寄人篱下生活的不易和谨慎。就以她初至宁国府时的描写为例,“他近日所见的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从这一小段的描写可见林黛玉的谨慎、自尊,也正是因为这些,林黛玉在宁国府才会那般小心,唯恐被人耻笑了去。却因为她本身的性子与此格格不入,所以她才会过得那么艰难,最后有了黛玉葬花这一情节,也奠定了她死于屋中的悲惨结局。
又说贾宝玉,虽是出身富贵。受尽了宠爱,却终是落了一个出家为僧的结局。最终与相爱的人阴阳两隔,不得再见,也是可怜。悲痛到了极点。看破红尘,出了家,可能也是他最好的结局吧。回忆起他初见林黛玉的风流潇洒,不禁有些许伤感,曾头戴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传,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那是多少女子心目中的意中人?被多少女子当成心中的朱砂?却被情所困,被那残酷的封建所摧残,最终为僧,不知引发了多少多情读者的伤感。有多少人因为他的爱情不如意,家道中落而伤心落泪。
读完一整本《红楼梦》,心中感触颇深。不禁发问“问世间情为何物?”回答为“直教人生死相许。”但是我认为生死相许并不痛苦,最为痛苦,最让人承受不了的是生死离分,阴阳两隔,死者或许是解脱者,生者才是最伤神的人,而贾宝玉偏偏活着,忍受着日日思人之苦,同时也承受着家族的压力,可谓到了一定的极限了,不禁让我心疼,曾经玉面翩翩的公子,竟落魄至此,心酸不已,久久不能回神,依旧沉在伤神之中,或许这便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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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叫《一个人的奥林匹克》。此部电影讲述了跑步冠军——刘长春的故事。
在1931年华北运动会上,刘长春获得200米跑步的冠军,战胜了日本队员,日本所以不服气而对东北发起战争。日军把重要政治机构占领后,张学良校长要求解散东北大学。
刘长春代表中国,和他的教练坐船去美国洛杉矶参加第十届奥林匹克。刘长春在船上加紧运动,而教练把他的练习时间从6小时减少到3小时。刘长春很不习惯。一天教练让他和外国人跳交谊舞,让外国人明白中国并不弱小,可他就是不去,偷偷跑去练习。此时,外面正好下着倾盆大雨,刮着暴风,他也要坚持练,海水一次又一次地把他冲倒,也不向困难屈服……因为天公不作美,船要停泊在附近的一个港口停留,停了6天,最终又起航了,但再快的速度也不能按时到达,教练想了个办法,让船直达洛杉矶再去旧金山。
经所有旅客同意后,最终按时到达,刘长春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体育馆,参加开幕式。1932年7月31日是,100米赛跑开始了,刘长春因没有经验而未上线,有些中国让他不要比200米了,免得又被人笑话,但刘长春没有这样做,仍继续参加,绝不放弃中国奥林匹克破天荒第一次。比赛中他打破0的突破。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差点落泪了,太感人了!尤其是去洛杉矶的那一段,曾有日本人要把他收买,给他很多好处,但他不受任何影响,只替中国参加比赛,他的媳儿都不管,整天想着跑步,为国争光。这都出自于他的一颗浓厚的爱国之心。让我们都向他学习吧!归根结底,我此刻只想说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