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租赁的范围和目的
1.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及其设施租赁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房产证(房产证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的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提供设备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间内相应设备的单独清单租赁合同等设施,清单租赁合同与本租赁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3条:
1.租赁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
2.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在本租赁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赁合同全部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重新确定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4条:租金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可以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式
1.租金必须提前支付。乙方以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应将租金支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向甲方支付现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当事人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缴纳。
2.乙方应负责清洁租赁房屋。
3.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7条:存款
1.为保证本租赁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乙方不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应全额退还押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作为因租赁造成的损失。除因市容整顿和市搬迁不能续租的房屋外,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
2.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租金或变更终止合同的租赁期限。
3.甲方有权咨询和支付乙方的国际电话,或者如果乙方使用国际电话,甲方可以代表乙方购买“国际电话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的密码,可以直接在室内电话上拨打)。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禁止转让、出借出租权。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房屋内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第9条:维护
1.当甲方在租赁房屋内拥有的室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应及时安排维修。当重要设备需要大修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当乙方拥有的室内装修和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自费进行维修。
第十条:改变原状
1.乙方重新装修租赁房屋或改变设备和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上述项目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在项目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11条:损害赔偿
因乙方及其用户或相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其他租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一切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除责任:
1.除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因地震、水灾、火灾、盗窃及各种非甲方故意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设备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公寓租赁合同第二部分北京xx个人住房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出租第号单元___房屋的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的,由甲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双方特此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预付租金(外汇支票)美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如有延迟,延迟支付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根据北京房价上涨和房屋修缮费用调整乙方所租公寓的租金,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甲方负责向乙方租赁的房屋提供水、电、气、热.乙方应根据仪表数据支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租赁房屋的设备,导致水、电、热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少相应费用。
甲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并负责下列自然损失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水,地板腐烂;
2.门窗五金配件及门窗纱的`维修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嘴、水箱部件故障,水管、散热器及部件、卫生设备维修更换;
4.修理和更换灯座、插座、开关和电线;
5.粉刷公共走廊,一楼两年一次,二楼三年一次;
6.及时排除电梯故障,为乘客办理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租赁公寓和设备的损坏情况,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修复。如甲方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4条
甲方在检查和维修出租公寓前,应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应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如遇洪水、大量自来水、煤气泄漏,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可进入乙方房屋处置。
甲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
第5条
如甲方未及时对乙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造成结构损坏和安全事故,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如房屋大修不能再使用,必须腾空,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条件大致相当的房屋,乙方应按期迁出所租公寓。如果乙方以任何借口拖延迁出并造成一切损失,乙方应对此负责。如果乙方发现出租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6条
乙方有责任爱护和保管租用的公寓和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应予以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居民须知》(另发)的规定。乙方对公寓结构或设备的自然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7条
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费对所租公寓进行以下项目:
1.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改变原有室内装修;
2.添加夹具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原有室内装修、拆除或更换原有炉灶、灯具及卫生设备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加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粉刷房间。
第
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增加出租公寓的容量。但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超载的电气设备或改装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
第9条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所租公寓损坏,甲方将根据房屋损坏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公寓修复。
第10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应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检查房屋及其设备并确认完好(自然损耗除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应在终止日期结算。
乙方自愿申请换房时,应支付原出租公寓的粉刷费。
第11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满前三十天,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签名)(我的签名)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 系 地 址: 电话:
身 份 证 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所出租给乙方的公寓,其租赁年限为 年,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该出租的公寓位于 号。
上述公寓使用权的租金具体如下: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圆整;
二、费用交纳: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费用项目和支付方式如下:
1、租金
租金按月交纳,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租金。租金均为不含税金额,开具租赁的,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预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圆整。
2、公寓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
(1)签约半年以下,押一个月租金。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押两个月租金。签约壹年以上的,押三个月租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支付公寓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圆整)。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按期交纳各项费用并且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甲方应无息的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内,如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公寓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水电费:
四、公寓装修:乙方同意使用甲方已对所将交付公寓的装修,须照价另行补偿甲方合理装修费用;如乙方需要另行对甲方已经装修的铺面进行装修的,由乙方在退铺时进行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补偿。
五、甲方权利义务:
1、除因不可抗力外,甲方应将公寓交付给乙方使用。
2、承租期内,甲方应保持该公寓主体结构处于可供使用的状态。
3、甲方按照附件二交付标准将公寓交付给乙方,乙方已确认无误并予以认可。公寓交付使用时,甲方交付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办理交接手续,如乙方未能在通知期限内前来办理交接手续,则通知期期满之日视为交接完毕。
4、甲方租给乙方的公寓,乙方只能用来居住,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公寓用途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经催告乙方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公寓的使用权,并按照本合同九条处理。
5、乙方的行为影响物业管理范围内住宅区的业主休息以及其他利益时,为了广大业主的利益,甲方有权出面调解并制止乙方的行为,乙方两次以上不听劝告者,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6、甲方不承担除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外因乙方使用公寓所导致的其他任何责任。
六、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租赁的公寓享有使用权。
2、 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公寓的手续后,乙方有义务在通知期限内前来办理手续。
3、 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公寓只用来居住使用,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有义务爱护租赁房屋室内及公共部分的房屋结构、装修及水电设施等,保持完好可供使用状态,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对自己及物业使用人人身安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公寓有修缮义务。
5、甲方交付给乙方公寓时,所有设施设备合格,完好,能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乙方自行修复,乙方不得损坏公寓内及公共设施的房屋结构、装修设施、水电设施等,保持完好可供使用状态,如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按本条款处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乙方须将公寓内乙方自有动产搬出租赁的公寓,逾期未搬出的,视为废弃物,由甲方自由处理,并且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对此表示接受,无任何异议,并且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视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投入的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有未交清的费用须支付给甲方。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未向甲方支付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如没有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水电费等任何一项费用,逾期在10日以内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欠费金额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同时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动退租。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公寓转让、转租等;
4、严重违反东莞市雄信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公寓用途;
6、租赁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甲方利益或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各条款,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方应尽量如期交付公寓于乙方。
如因特殊情况甲方虽经努力但仍无法如期交付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宽限期三个月。延迟交付若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的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全部款项。
(三)如甲方因规划发展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结算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水电费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至此,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采取仲裁(诉讼)方式维护自己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转让或转租公寓:
1、乙方将公寓进行转租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转租或转让时甲方的租赁执行。
2、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公寓进行转租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须按本合同附件一标明的建筑面积,以50元/㎡的标准计算(建筑面积超过两百平方米的按两百平方米算),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转租或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手续办理费,甲方据此为乙方及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将公寓转租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九、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应清退公寓给甲方,且乙方不得损坏公寓内及公共设施的房屋结构、装修设施、水电设施等,保持完好可供使用状态,如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公寓内所有装修设施归甲方无偿所有;逾期乙方未搬走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由处理,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征收甲方租赁物等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全部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水电费押金、公寓保证金一次性(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十一、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能发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因此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按照乙方根本违约处理。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公寓及室内设施、物品为本人及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抵押、质押或转借他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一切损失。
十二、本合同有如下附件:
1、 交付标准附件二;
2、 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消防安全责任书》。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已理解并确认无误。
十三、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解决。
十四、为了有利于公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便于使用者居住,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所有规定及各项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愿承担责任,乙方对此表示接受且无异议。乙方不委托甲方为本公寓的物业管理机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本合同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双方均以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可以邮寄、面交方式。
如以面交的方式送达,则以接受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七天(特快专递为寄出后三天)为成功送达时间(包括本人签收、他人代签、本人拒签、无人签收)。本合同已列明双方地址如有任何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合同一方怠于通知,致使另一方按照本合同所列地址向其发出之通知而未能收到,该通知仍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公寓交付之前,乙方送达地址在以本合同身份证地址为准;公寓交付后,以乙方承租公寓地址为送达地址。
十六、本租赁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如乙方要求续约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洽淡续约事项,乙方如没有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约,乙方须按照本合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怠通知违约金。如乙方不再续约,期满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十七、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本合同签定前甲乙双方的一切意向书、认租书、备忘录、磋商和协议等均被本合同替代。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且理解并确认无误,双方都承诺愿意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愿承担责任。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以资信守和查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 约 代 理人: 签 约 代 理人:
经 办人: 身份 证 号 码:
地址: 地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日 期: 签 约 日 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子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子基本情况。
甲方房子(以下简称该房子)坐落于 ;共 层 第 层。
第二条
房子用途。
该房子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子用途。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子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调整,则按新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子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子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子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子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子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子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子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子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子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子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子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子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子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
(2)电表现为: 度;
(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电话: 电话: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