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的合同
租赁合同编号: (_______)
租赁合同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的承租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租赁的范围和目的
1、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及其设施租赁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房产证(房产证号。 :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的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提供设备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间内相应设备的单独清单租赁合同等设施,清单租赁合同与本租赁合同同时生效。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3条:
1、租赁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
2、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在本租赁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赁合同全部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必须重新确定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第4条:租金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不足一个月的,可以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5条:支付方式
1、租金必须提前支付。乙方以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应将租金支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向甲方支付现金。
第6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当事人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缴纳。
2、乙方应负责清洁租赁房屋。
3、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7条:存款
1、为保证本租赁合同的全面履行,乙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返还给乙方。乙方不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甲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应全额退还押金,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的租赁费作为因租赁造成的损失。除因市容整顿和市搬迁不能续租的房屋外,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任何损失赔偿。
2、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租金或变更终止合同的租赁期限。
3、甲方有权咨询和支付乙方的国际电话,或者如果乙方使用国际电话,甲方可以代表乙方购买“国际电话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的密码,可以直接在室内电话上拨打)。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禁止转让、出借出租权。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借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房屋内与第三方共同使用。
第9条:维护
1、当甲方在租赁房屋内拥有的室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应及时安排维修。当重要设备需要大修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当乙方拥有的室内装修和各种设备需要维修时,乙方应自费进行维修。
第十条:改变原状
乙方重新装修租赁房屋或改变设备和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上述项目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在项目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检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11条:损害赔偿
因乙方及其用户或相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其他租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一切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12条:甲方免除责任:
1、除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因地震、水灾、火灾、盗窃及各种非甲方故意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设备故障造成的任何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不对乙方因涉及其他客户而遭受的任何损害负责。
第13条:乙方的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厦的物业管理制度。
2、租赁房屋和公共部分必须正确使用。
3、建筑物内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品带入建筑物内或者实施其他危害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2)对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造成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栋楼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秩序、和违法行为。
第14条:通知义务
1、双方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
2、任何一方的名称、商号、地址、总部所在地和代表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5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房屋全部或部分损坏,乙方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16条:合同终止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解除租赁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1、房租等债务拖欠半个月以上;
2、使用租赁房屋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4、违反本合同第和第十四条;
5、对其他承租人(业主)的生活造成严重阻碍,且承租人(业主)有强烈反应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人,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7、有明显的不诚实或欺诈事实;
8、甲方有上述第3、4、7项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17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终止本租赁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但保证金不得收回。
2、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因乙方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
第1:归还租赁房屋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拆除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的所有物品,包括用于室内装修的各种设备和材料,以使租赁房屋恢复原状,经甲方检查批准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9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争议,调解不成的,可向管辖房屋所在地中国提起诉讼。
第20条:补充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注:本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寓租赁的合同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______(本人签名) 乙方代表:______(本人签名)
公寓租赁的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面积
甲方房屋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名都广场1431号精装公寓。该房屋面积共40平方米。
二、房屋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自住居住使用。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不得合租,中途不退房,不退租金,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及室内设施和使用用途。
3.乙方租用房屋期间注意防火、防盗、防水、防电、注意线路及用电安全,搞好室内部卫生,设施保养、维护,如发生一切事故均有乙方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需照价赔偿。
4.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外存储放危险品。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私人及公共利益。
5.本公寓内设有水、暖、电、家具、电器等设施,使用前齐全完好,乙方在使用过程中爱护屋内设施,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破损丢失,按市场价赔偿经济损失。
三、该房屋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期为一年。自20xx年1月7日起至20xx年1 月 6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3. 租赁期满,房屋价格按新的市场价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20,4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肆佰元整)。
2. 乙方向甲方先付半年租金10,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
3.租赁期第五个月,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齐其余半年租金。
五、租赁押金
乙方付20xx元租赁押金,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租住期间有损坏设备物品,甲方按照市场价格扣除押金。合同期终止后,乙方付清所有相关房屋费用,没有损坏房屋内的设备,甲方在如数退还押金。
六、其他费用
1.甲方承担交纳取暖费、物业费。
2.乙方承担交纳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卫生费、清洁费、上网费、车位费、治安管理费、室内设备维修费、保洁费、其他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按时付清,
不得延误。(以上费用以票据为准)
七、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市场价予以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乙方拖欠租金的;
5.乙方如提前解约,已多付的房租不予退回。租赁押金不予退回。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下设施 出租物品清单
1.电器:空调一个、空调遥控器一个、热水器一个、淋浴一个、喷头一个、 浴霸一个、抽油烟机一台、坐便器、洗脸池、洗菜池、冰箱一台、洗衣机一个。
2.家具:整体橱柜、床、床垫、电视柜、电镀椅子2个、衣柜。
3.钥匙:防盗门2把。
4.水表一个:电表卡一个
5.原水表数: 吨
6.电表数: 字
7.在租赁期间如以上设备损坏,乙方按市场价赔偿。
九、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状态交给甲方。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公寓租赁的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今天就有关纳税人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明确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缴印花税。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xx]78号)规定,自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就储备仓库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负责人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xx]94号)规定,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本通知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省、市、县四级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承担省、市、县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予以发布。
针对纳税人提出“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该负责人明确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xx]105号)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xx]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文件规定的餐饮业微型企业的标准。因此,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目前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