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拍卖合同汇编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拍卖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委托人(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拍卖人(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付方式:______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拍卖期限: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五、甲方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六、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七、乙方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八、拍卖过程结束,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九、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十、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 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
第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 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拍卖人(签字盖章)
有关委托拍卖合同汇编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以下同),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如实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以下同)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委托人。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买受人。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物/交单)。
第五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_________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由拍卖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以及拍卖人代委托人缴纳的应纳税款。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取回拍卖标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费。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拍卖人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委托人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拍卖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委托人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
保密约定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进行拍卖;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4、本协议终止前,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所列标的再委托他人拍卖;
5、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按照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委托拍卖合同汇编
委托人:
拍卖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年九月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拍卖企业接受的拍卖委托业务。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此文本各项条款。
3.“(1)、(2)……”后的内容为选择适用内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选择。
4.填写《拍卖标的清单》务必注明各项内容的单位。
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并且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
6.当事人不得以保密约定的事项对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7.若对文本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可另附附件,附件为此文本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承担。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付后保管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
(1)协商解决;
(2)由调解解决;
(3)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人民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证照号码:
国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拍卖人:(盖章)
证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有关委托拍卖合同汇编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拍卖人(简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经 办 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保留价:
规格 现状 数量 包装
质量 现状 瑕疵 存放地
第二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 实物移交(转移)的方式:
第三条 拍卖的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拍卖处分权,真实的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行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得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 / 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运输、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佣金,该款项由乙方从拍卖所得款中划取。
五、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标的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由乙方承担因遗失、损坏等产生的责任。
八、乙方应对拍卖标的负责,并适时将拍卖标的变动情况告知甲方。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他人拍卖或销售本合同业已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
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十、拍卖结束,乙方应在收齐应收款项后,扣除税金、服务费、配合费及杂费,余款经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在 五 个工作日内转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经 双方盖章 后生效。合同一旦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拍卖保留价 / %的违约金。
第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向拍卖人住所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有关委托拍卖合同汇编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拍卖人: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序号拍卖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拍卖保留价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拍卖物品的,应于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拍卖物交付给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的由承担。拍卖物交付后,拍卖人应妥善保管,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方。
第三条拍卖人应采用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拍卖: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第四条拍卖人承诺在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
第五条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公告、广告及双方商定的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按拍卖物成交总额%的比例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由拍卖人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除;
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收到全部款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扣除佣金后)以方式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约定的拍卖期限内拍卖物没有成交,或者由于买受人违约不提取拍卖物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卖物,如需继续委托拍卖的,应签订新的委托拍卖合同。
第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位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法律、法规禁止拍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未加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在本合同生效后拍卖开始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征得拍卖人同意,并按实际支付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无故撤回委托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物保留价%的违约金;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物经核实或者鉴定后认为依法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物并不再拍卖;拍卖人无故撤除拍卖物,应向委托人支付拍卖物保留价%的违约金;
4、拍卖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拍卖物成交价款的,应向委托人支付应付价款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
5、拍卖人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物保留价的,应向委托人按拍卖物保留价的%支付违约金;委托违反合同约定泄露拍卖物保留价,致使拍卖不能成交的,应向拍卖人支付按拍卖物保留价的%违约金;
6、拍卖人由于对拍卖物保管不善造成拍卖物损坏的,由双方按损坏程度协商解决;丢失的,拍卖人应按拍卖物保留价负责赔偿。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附件:有关拍卖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
鉴证机关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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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经办人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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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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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帐号: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