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______________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了规范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五、合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仍应按照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七、利润分配依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八、债务承担
1、______________餐饮店对外债务由餐饮店财产偿还。
2、______________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对外债务时,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九、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十、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参与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6、退伙人对给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十四、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十五、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餐饮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清算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4、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后如亏损或餐饮店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餐饮店财产偿还,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十七、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违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收益分配、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二十三、本合同书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______________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了规范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五、合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仍应按照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七、利润分配依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八、债务承担
1、______________餐饮店对外债务由餐饮店财产偿还。
2、______________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对外债务时,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九、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十、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参与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6、退伙人对给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十四、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十五、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餐饮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清算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4、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后如亏损或餐饮店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餐饮店财产偿还,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十七、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违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收益分配、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二十三、本合同书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
合作项目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
2、双方以________方式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上流动资金________%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经营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
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办理饮食店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作债务。
第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日常性业务活动(例如借贷、担保等);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有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饮食店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饮食店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________个月,双方协商终止;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______方担任清算人。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投资比例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日常经营违法违规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_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甲方均为 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公司”)的股东,有权将餐饮公司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餐饮公司事宜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项目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包经营餐饮公司,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公司住所地为北京_____区 大厦 层。
二、承包期限:
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方式和条件
1、甲方将餐饮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也不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乙方有权决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厨师和其他员工的聘用和辞退。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费,乙
3、乙方仅负责自己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原因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因其他原因或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以外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甲方将餐饮公司现有的设备、设施、工具和用具(详见附件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餐饮公司的承包经营等事宜需要与物业公司、周边其他单位或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交涉时,甲方应给予乙方积极的协助,必要时应负责出面协调和办理相关事宜。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负责提供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应保证其发包餐饮公司所在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对该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和餐饮经营的正常使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若甲方未在乙方书面通知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乙方有权组织维修,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8、房屋前停车位的提供和保证
甲方保证,在该餐饮公司房屋前免费为乙方提供 车位,以方便乙方顾客停车就餐。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上述车位,若因此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和纠纷,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不能保证上述车位时,应承担相应损失,每个车位每天按照 元计算,乙方有权先行从承包经营费中扣除。
9、商标使用
(1)本合同中所述“商标”指甲方或餐饮公司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2)甲方或餐饮公司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和餐饮公司同意乙方在餐饮方面使用其商标,即使在本合同有效期终止后,甲方和餐饮公司亦同意乙方继续无偿使用甲方的商标。
四、承包经营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为每年 万元。
2、承包经营费按年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二年的费用于承包经营合同终止日前两个月内支付。
五、定金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以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第一笔承包经营费,甲方所收定金有权不予返还;若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双倍返还乙方的定金。
六、附随义务
为使乙方全面了解和确保甲方有权发包本合同项下的餐饮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有签名或盖章的身份证、餐饮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明、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的复印件。乙方亦应提供身份
七、餐饮公司的交付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付餐饮公司,清点交接财物和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作价接收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其租赁房屋本身、附属设施、设备以及餐饮所需设施、设备和工具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合同到期后,乙方交回上述房屋、设施、设备和工具等时,甲方应允许乙方合理使用和折旧所导致的上述内容的房屋和物品在使用功能上的下降。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工具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事后尽快向对方主张。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餐饮所用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的餐饮经营。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餐饮经营的。
(3)乙方经营严重亏损(连续亏损三个月以上),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
(4)国家指定的甲级传染病对餐饮经营构成严重影响时。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严重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
4、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5、承包经营期满后,任何一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出终止合同要求时,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餐饮公司在乙方非承包经营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形成的债务导致第三人向乙方或乙方承包的餐饮公司主张债权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所导致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当交付的承包经营费中先行扣除,乙方无法扣除或所扣除数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应立即补足,逾期不赔偿的,甲方每日应承担逾期付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2、因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餐饮经营用房和设施设备或提前收回餐饮所用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年承包经营费 %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承包经营费,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5、因甲方提供的餐饮用房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或无权发包该餐饮公司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将餐饮公司转包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拖欠承包经营费累计 个月以上的。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战争、行动、意外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的,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否则甲方应全额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经营租金按照实际承包经营时间以日计算(将年承包经营费按照每年365日平均到日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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